根据相关规定,在征期结束后仍旧是可以开具发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里并没有明确禁止在征期结束后开具发票。
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条件,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是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可以向收款方索要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没有收入或开票情况,企业仍需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工作,确保税务合规。
征期结束后,仍可以开具发票,但需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且符合税法规定。对于未开票的收入,应在后续的征期内进行申报。跨月开票不会产生额外税务问题,但需注意发票的开具时间应与实际交易时间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