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具体欠多少网贷

GLMA-OTK 2026-10-18 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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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查,王星在2025年初被骗到缅甸妙瓦底园区,手机被收,人身自由被控。犯罪团伙拿他的身份信息,逼他通过人脸识别在6个网贷平台借款。不同报道提到的金额有点出入,有的说是17.8万,有的说是8万余元或8.3万。这可能是因为统计口径不同,或者部分贷款在后续被追回或处理了。反正,钱一分没落他手里,全被骗子转到了境外空壳账户。

他人是2025年1月获救回国的,但网贷的债跟回来了。他先找平台申诉,说明是被胁迫的,但平台都回复“人脸识别是本人操作,认证信息属实”,拒绝撤销。法律上,《民法典》确实规定受胁迫签的合同可撤销,但有个一年除斥期间,而且需要完整证据链。王星被关时手机被收,没法留下被胁迫的录音录像,举证材料都在警方刑事卷宗里,得等案件侦查终结后才能用。等2026年8月17名涉案人员被公诉时,一年的法律维权窗口期早过了。他不敢赌打官司的时间,因为征信一旦逾期,影响找工作、租房、坐高铁。所以只能选择分期还款,每月还4280元,要还到2028年1月,总共三年。到2026年10月,他还有三万多元没还清。收入不稳定时,还得向女友嘉嘉借钱周转,前前后后借了3.6万。本来两人都在商量结婚,因为这事,婚期一拖再拖。

我觉得这事最离谱的地方在于,网贷平台的风控系统明明能看出异常。一个之前没借贷记录的人,短时间内集中申请多笔大额贷款,到账后立刻全额转出,这明显是风险交易,本应标记为异常并人工复核。但平台为了省成本、防效仿、保坏账率和利润,选择了沉默。他们只验“本人”不验“自愿”,把人脸识别当作“本人意愿最强证明”,却没能力应对人身胁迫场景。这就导致作恶者已被公诉,但受害者的债还在计息。刑事追责与民事救济之间断了一条裂缝。

王星还算“幸运”的,他有演员身份、舆论关注和律师免费帮助。很多普通人被骗到境外,被迫刷脸贷款,回国后不仅要面对心理创伤,还要面对催收电话、征信污点,甚至被起诉。他们连发声的渠道都没有。我就在想,针对这种境外胁迫产生的网贷,是不是应该建立专门的认定通道?比如结合公安的受案回执、刑事调查结论,批量进行债务核销和征信修复,而不是让每个受害者自己去闯一年的诉讼窗口期。平台也该在放款环节对资金直转境外涉诈账户这种极端异常交易特征进行拦截。不然,救人只救一半,身体回来了,经济上的绞索还套在脖子上。

我看完这些,心里挺沉重的。王星 是一个人,他背后是很多默默无闻的受害者。法律给了他们一把钥匙,但他们被困在举证、诉讼和征信的三重门后,这把钥匙够不着锁孔。希望以后制度能更完善,别再让受害者承受二次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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